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始受理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20-2023年批准立项的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2023-2024年批准立项的智库课题,凡完成预定研究任务的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批准立项的课题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三、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1.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申请o评审书》、开题报告、《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o审批书(含研究总报告)》(附件2)、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页复印件)或咨政报告、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成果影响证明材料(公开出版的专著、获奖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独立装订成册(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复印件,获奖情况按等级从高到低不超过五项)。此项材料只提交纸质版一份。
(3)材料装订详见《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附件1)。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底。
2.各地区和学校上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四、结题鉴定申报要求
1.各区市县所属相关学校或单位的课题结题成果鉴定申请材料,由所在区市县规划办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课题结题成果鉴定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市规划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如有变更课题主持人或立项课题题目等相关信息的,须有市规划办批复,否则一律不得上报。
3.各区市县规划办及局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分类报送相关材料(文本材料与电子汇总表排序要一致)。
4.市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81号(沙河口区教师进修学校)二楼阅览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81825122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附件: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