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大连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4年8月29日10:45 浏览: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单位、学校,各民办高中,各职业学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四、结题鉴定申报要求
1.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含电子版),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填报装订。
2.各地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规划办审核;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学校、民办高中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3.报送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需按照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的顺序填写,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将中职材料单独装袋。
4.如有变更主持人或立项课题题目的,须有省规划办批复,否则一律不得上报。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各地区、各学校于2024年9月24日11: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大连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jygh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媛   王克文    联系电话:0411-818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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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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