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其他职业学校: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详见链接:http://117.78.40.4:4080/info/1161/2686.htm),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者报送的材料(含电子版),要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要求填报。
3.各区市县、先导区申报者的材料由所在地区教育科研机构统一报送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部门直接报送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
4.报送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附件4)需按照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最后为中职顺序填写,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将中职材料单独装袋。
5.申报者如有变更主持人和题目的,须有省规划办批复,否则一律不得上报。
二、报送时间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日。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
报送地点:大连教育学院426房间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克文
联系电话:0411-81825122
电子邮箱:dljyghb@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1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
5.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
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