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
依据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文件要求,辽宁省作为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将在2019年新高一年级全面使用新教材。为做好高中新版教材的使用和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教学,大连市教育局人事处、大连市教育局高中处、大连教育学院高中研训中心决定组织“2019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新教材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德树人,做新时代教师。
2.各学科教材修订的基本设计;必修教材分析及教学设计建议;教学实施中的重点难点解析。
3.大连市高中各学科新高一教学要求与建议。
二、培训对象
各高中任教2019年秋季高一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科 |
时间 |
地点 |
英语 |
8月26-27日 |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高中 |
物理 |
大连第2中学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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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大连铁路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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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大连教育学院39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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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8月28-29日 |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高中 |
化学 |
大连第2中学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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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大连铁路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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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9月3-4日 |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高中 |
美术 |
大连第2中学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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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
大连高中生创新实践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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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9月4~5日 |
大连铁路中学 |
培训上课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注意:本次培训不含语文、政治、历史三个学科。此三科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者
各学科课标组专家,新编教材核心作者,高中研训教师。
五、培训要求
1.按照教育局“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本次培训是任教2019年秋季高一教师的上岗培训,参加培训教师名单将备案候查。
2.参加培训务必携带新教材。
3.参培教师要积极参与集中培训,并有学习笔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培训各项纪律。
4.培训期间的午餐统一安排,费用由大连市教育局培训经费承担。
5.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长海县、长兴岛工业区参加培训的教师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大连市教育局培训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校负责。
6.请各学校于7月2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报至邮箱:sunyn651007@163.com。
注:因暑期住宿紧张,需提前预订。请需要住宿的学校一定在附件中注明住宿需求。如果发生上报住宿需求、因个人原因实际却无故不住宿的情况,那么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相关学校自行承担。
培训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孙老师。电话:84304501 13842670913
请各校接到本通知后,提前做好参培人员、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培训。
大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
大连教育学院高中研训中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