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和学生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特举办大连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技能活动比赛。为使比赛活动正常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及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二、参赛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
三、比赛项目
声乐、钢琴(含电子琴)、舞蹈、美术。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预赛时间:
比赛地点:各合作校自行安排。
各单位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声乐、钢琴(含电子琴)、舞蹈三项最多可以上报2人(组);美术比赛上交美术作品,作品数量不超过在校人数比例的5%(最低不少于2件,最多不超过10件)。
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及作品名称于11月29—30日上报;美术作品于12月5—6日上交。
(二)决赛时间:
比赛地点:大连教育学院礼堂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单项1名(有教师指导奖)
二等奖:各单项3名(有教师指导奖)
三等奖:各单项3名
其他奖项:优秀表演奖、优秀组织奖、美术作品纪念奖、
选送优秀作品节目参加学院“2014年新年联欢会”,(1-2个作品)。
六、比赛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 声乐
声乐比赛歌曲范围:自选健康向上的艺术作品或原创作品,包括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参赛以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个人演奏曲目限定4分钟内,集体、组合演奏限定6分钟以内。总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有较好的声音条件,音质好,内在乐感好,给人以美感。(2分)
2、音准好,节拍、节奏感好,吐词清楚,歌词演唱无误、整体好。(3分)
3、演唱有呼吸支点,声音通畅,气息好,共鸣好,控制好,较为松弛,有一定的演唱技巧。(3分)
4、服饰、化妆得体,台风好,表演好,整体效果好。(2分)
(注:除钢琴伴奏外,其它乐器伴奏自备)
(二)乐器
此次器乐比赛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个人演奏、集体组合演奏时间均限定在5分钟以内。总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曲目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青春气息;旋律优美。感染力强。(1分)
2、技术:音准、音质、音色、节奏、强弱、技巧。(3分)
3、演奏技巧,姿势状态,方法科学准确,曲目难度。(1分)
4、演奏艺术性:选手对作品理解程度,曲目风格的掌握,情感的抒发及音乐形象的塑造,演出艺术效果和感染力。(3分)
5、舞台形象:服装、形象气质、精神风貌、作品风格协调。(1分)
6、曲目选择:个人演奏5分钟,组合、集体限定6分钟。(1分)
(三)舞蹈
本次舞蹈比赛参赛形式不限,独舞、集体舞都可;参赛舞种不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都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音乐自带(U盘)。总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舞蹈旋律,有节奏感。(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舞蹈内涵风采。(2分)
6.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遇到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四) 美术
比赛内容: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童谣、儿歌、故事以及学前幼儿周围的现实生活等题材为主题进行美术创作比赛。
创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1.体现幼教特色,有教育意义;有情感 、情景体现;有季节或地域特点;画面效果切合主题。
2.作品形象特征明显、生动活泼、趣味性强,符合幼儿认知特点。
3.作品色彩要求:多色相、彩度高、明度高,对比调和适度,符合幼儿对色彩的感知。
4.作品构图完整,画面视觉突出,既体现作者的技能水平、对各种绘画材料工具的把握和创造能力,又能符合幼儿审美意识。
比赛要求:
1.绘画、手工操作技法不限。
2.工具、材料不限。
3.仅限个人参赛。
4.作品由各单位统一收集上交。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
作品报送联系人:宗 涛 13387856233 QQ:872023944
作品审查联系人:刘 丽 15998486100 QQ:1275646546
大连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2013年